電子發票相關事項(開統編、對獎等)

大家好:

1. 依據財政部發票無紙化的規定,線上送印網站從2018/06/11全面採用「電子發票」網站會統一開立電子發票並MAIL到您的信箱。

付款後24小時內會收到「電子發票開立通知」(範本如下圖)。點信中的連結可查詢發票明細等資料。

如果是二聯式(無統編)發票,網站會自動於開獎時對獎。一有中獎,會立即以EMAIL通知您,請您依照光貿電子發票加值中心的中獎通知信件內容進行兌獎,可參考電子發票網站站說明

 

2. 如果要開報帳用的三聯式(有統編)發票,請您下單時務必在步驟二填寫「發票統編」及正確的「公司名稱」

 

3. 收到發票通知信後,(1)點底下的「送出」按鈕、(2)點右上角的「下載發票」、(3)選擇發票格式(有A4、A5等選項)即可下載PDF檔列印

3. 如果列印發票發生任何困難,須由我們提供紙本發票,請務必於下單後立即MAIL通知客服信箱interprintprepress@gmail.com,註明訂單編號及「須開紙本發票」。我們會在出貨時附上用電子發票平台列印的紙本發票。

4. 請注意:若您收到發票後發現任何問題須更正(例如統編打錯、品名要修改等),依財政部規定,重開發票的日期會是當天(例如:5/3下單匯款收到電子發票後,發現下單時統編輸入錯誤5/5來信通知須重開,我們5/6收到信後依規定只能開5/6發票),而且如果跨月將無法重開(例如5/31下單匯款收到電子發票後,發現下單時統編輸入錯誤而須重開來信通知,我們6/1收到信會來不及而無法重開),此為政府規定,如有不便還請多見諒!

以上說明如有任何問題,請來信告知:interprintprepress@gmail.com,感謝您!

以下為財政部電子發票相關規定:

1. 配合財政部電子發票政策,本作業經主管機關核准開立電子發票。依據財政部「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規定,於網站消費開立之統一發票將於規定期限內上傳到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留存,訂單一律使用二聯式電子發票,預設存放於載具,亦即消費者所填之電子郵件信箱,不另郵寄紙本發票。消費者可利用電子郵件寄送的隨機碼加上發票資訊,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發票狀態。

2. 二聯式電子發票,每逢單月26日將由財政部自動對獎(已索取發票/已作廢發票除外), 並於單月28日產生中獎清冊供營業人下載索取。中獎者將於統一發票開獎翌日起十日內以e-mail通知,並依消費者提供之地址以郵寄掛號寄送中獎發票(已索取紙本發票/已作廢之電子發票除外),因中獎發票兌獎資料需與收件人相符,請您務必填寫正確收件人名/地址,以免投遞失敗或無法兌獎。

3. 每一筆訂單之電子發票證明聯僅開立乙次,收到後須自行妥善保管,遺失恕不補發。

4. 發票寄出後恕無法異動發票格式,請於成立訂單時確認。 

5. 電子發票採用系統化自動開立,因此發票上的品名為固定名稱,恕無法指定開立其它品名或指定開立日期,如欲開立多張發票,請分別下單。 

6. 若因任何原因退貨時如已先索取紙本,請務必退回發票紙本。